我最喜爱的一本书

但是我最喜爱的是美国作家弗莱克·鲍姆写的《绿野仙踪》。我喜爱这本书不仅因为它给我们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,还告诉我们做人的道理。善良的小姑娘多萝西被一场龙卷风刮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国度——奥芝国。后来她陆续结识了没有脑子的稻草人,没有心脏的铁皮人和十分胆小的狮子。遇到许多神奇的事情。他们凭借自己非凡的职能和顽强的毅力,稻草人有了会算数的头脑,狮子重新找回了勇气,多萝西也回到了堪萨斯州。

我与书的故事

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,生活中乐趣全失,想知道为什么我这么喜爱读书吗?那得从我小时的一件事情说起。我本来不喜爱读书,妈妈对我说:书中有这么多的宝贝我竟然不知道:我非得找到这些宝贝不可?我就一个劲的问妈妈要书。并没有找到那些宝贝,我问妈妈,妈妈你不是说书中有黄金屋和颜如玉么。我怎么没找到:妈妈笑着说“你读读里面的内容就知道了,听了妈妈的话?我感到书中的内容十分有趣,我爱上了读书。

我和书

有人喜欢画画,有人喜欢唱歌,也有人喜欢跑步。而我喜欢看书。我和爸爸在新华书店里买了一本《三十六计》我爱不释手,以学习完就看。吃饭时,妈妈叫我吃饭,妈妈又叫了一声”而且还说。再不来吃饭,就不给你吃了:这是我想“一定要赶紧去吃饭,不然就没得吃了。我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去吃饭”吃完又接着看书:表妹来我家玩,不小心把我的书弄脏了。还给她立下一条规矩。要拿我的书时,表妹便乖乖听话:那我的书都跟我讲“

书吸引了我

书是人类进步阶梯“那我愿变成一条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遨游的鱼”如果说书是天空,那我愿做一只在天空中翱翔的小鸟;如果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,那我愿做走在阶梯上的人;在书的面前,书使我知道了同学之间应该团结友爱,书使我知道了我们以前受人的侮辱,书使我明白了要热爱祖国;长大做祖国的栋梁之才,书让我挽回了我和好朋友五年的友谊,我和好朋友吵架了。我赌气不和她玩了,星期天无聊去了图书馆。

我与书的小故事

走万里路“读书破万卷”我正坐在舒舒服服的沙发上,正准备看到精心动魄的地方时,仔细听,下得厨房”上得天堂。妈妈叫我赶快吃早饭“我还不想吃,我想到了。妈妈我要去上厕所,我肚子痛,说完?我立马奔上厕所,我把我的爱书放进了我的“这样我就可以安心的看着我的爱书了”我站在这里厕所里以经有一个小时多了,我还没发觉到。还是津津有味的看起书来,我感觉世界只有我一个人“在一个没有人的地方里”靠这墙静静的看着书。

我的第一本书是识字书。我开始看童话书。我为丑小鸭变成白天鹅感到高兴。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感到可怜……当我跟朋友闹别扭气呼呼地回到家里的时候,书里那些友情的故事让我忍不住回去跟他道歉。当我惹爸爸妈妈生气时,书里那些亲情故事让我情不自禁的跟他们说声“出门旅游总要带几本书:出门旅游没人跟我玩?看看书那种无聊的感觉就跑到九霄云外去了,爱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,我利用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看书:

书乃吾乐也

听音乐是我的乐趣之一,跑步也是我的乐趣之一……我的乐趣有很多,静静地看着,倾听作者讲述他们的故事,盛开的菊花在绿叶的衬托下绚丽多彩“俏丽的身影在微风中轻轻摇曳,仿佛金色大理石垒成的平台,一般般镶有漂亮波纹的花瓣宛如金穗子,又好似姑娘们的裙摆,颇有诗意地挺立着,这情景描绘得十分恬静。我在脑海中想象着这风景,一片辽阔的花海出现在我眼前。空中朵朵白云在飘来飘去,这让人多么惬意啊,在拿起一本童话故事书。

我最喜欢的一本书

我最喜欢的书就是《吹牛大王历险记》了,这本书讲述的是闵豪生男爵向人们讲述了许多荒诞离奇、异想天开的冒险故事——当然,因为这些故事实在是别出心裁、引人入胜,我就给你讲一个闵豪生男爵去月球找斧子的故事吧。闵豪生为了去月球拿回自己的斧子,月球上的东西居然是金子做的,敏豪森才想起来自己是来找农具的,他终于在一个草堆里找到了斧子,正想回到地球,却发现魔豆已经被阳光烤焦了,他只好拿干草搓成绳子。